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医疗废物的产生、管理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减少医院环境的污染,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避免其对社会和医务人员的损害,根据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文件,医院应实行对医疗废物从产生、包装、收集、运送、处置全程管理。
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分五类,分别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
一、感染性废物分组与处理
(一)、感染性废物分组:
1、感染性废物是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2、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3、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4、废弃的血液、血清。
5、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二)、感染性废物处理
1、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
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
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2、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密闭包装,贴上中文标签,产生科室对其进行登记后,由住院部统一回收,当日焚烧。
3、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应将锐器与其他物品分开,将锐器置于利器盒中,其他物品用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密闭包装,并在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或者利器盒上贴上中文标签,产生科室对其进行登记后,由住院部统一回收,当日焚烧。
二、损伤性废物分组与处理
(一)、损伤性废物分组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瓶等。
(二)、损伤性废物处理: 废弃的损伤性废物,应放入利器盒密闭包装,贴上中文标签,科室对其登记后,由住院部统一回收,当日焚烧。利器盒密闭后不允许再打开。
三、病理性废物分组与处理
(一)、病理性废物分组
1、手术及其它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二)、病理性废物处理
1、病理性废物应用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密闭包装,贴上中文标签,产生科室对其进行登记后,由住院部统一回收,当日焚烧。
2、手术后产生的废弃大肢体由病理科保存,定期由医疗废物处理机构收取后焚烧。
四、化学性废物分组与处理
(一)、化学性废物分组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二)、化学性废物处理:
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及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先到预防与感染管理办公室登记后,预防与感染管理办公室再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置。
五、药物性废物分组与处理
(一)、药物性废物分组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菌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3、免疫抑制剂。
4、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二)药物性废物处理: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应统一交到药品管理科、药品管理科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处理。
六、其它废物处理
对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输液袋可视为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包装后,与普通生活垃圾分开放置,贴上中文标签,由住院部统一回收处理。
七、医疗废物的收集、包装及处理的几个重要环节
(一)、收集包装:当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或者利器盒的3/4时,科室医务人员应当使用有效封口方式,使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或者利器盒的封口紧实、严密。
(二)、一次性:放入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或者利器盒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或者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黄色医疗废物塑料包装。
(三)医疗废物处理
1、贴签:在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或者利器盒上贴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2、登记:各科室和住院部医疗废物回收人员、焚烧人员应对医疗废物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医疗废物交接时间、类别、重量、需要的特别说明、科室同回收医疗废物专人双方签字、回收人员与焚烧人员双方签字并保证两个登记本信息一致。
3、日产日清:各科室对医疗废物分类后由本科室在编医务人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遗撒、播散。住院部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到焚烧炉。
4、焚烧:焚烧员应设专职、专人,不得兼职医疗废物运送等其它工作。